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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区个人商标续展的相关规范

作者:铜陵源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2 08:46:57

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在当今高度发达的商业时代,获取商业商标以获得商业成功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模式。而注册商标,我们首先需要先设计商标。那么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有哪些?

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应由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组成,任何其他形式均不得用作中国商标的构成要件。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重要特征商标所具有的独特性或可识别性就是显著特征,无论是文字、图形、还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都要立意新颖、独具风格,具有足以与其他同类商标相区别的特点。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颜色商标的颜色对于商标来说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但颜色作为整个商标的一部分,是可以区别商标不同于其他商标的重要标志之一。如果商标在注册后需要更改颜色,将被视为更改商标图形,必须重新申请注册。由于商标的颜色对于提高广告效率很重要,因此许多驰名商标在注册时都有指定注册颜色。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文字、图形某些文本、图形被禁止用作商标。各国在禁用商标方面都会有不同的规定,应注意其中的差异。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很多国家/地区都有禁止地理名称在作为铜陵商标注册的规定,因为地理名称通常被认为缺乏显著特征。

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商标的版权保护商标保护包括保护具有财产意义的商标权和保护与特定人群身份密切相关的商标权。商标设计要注意的因素:设计风格和产品营销商标是在商品的生产与交换中创造和发展的。经过长期的发展和变革,商标平面设计逐渐进入大众传播时代,商标设计逐渐走向专业化。

经济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面临着挑战,很多企业没有自己的品牌,很难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站住脚跟,中小型企业要不要注册商标,这也是很多老板疑惑的问题,对于创业的人来说,创业虽不易,但还是要守住企业更是不易。对于中小型企业要不要注册商标这个问题,很多人还在考虑,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铜陵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为了企业的长远发展,打造自己的品牌,实施品牌经营的战略,我们应该将企业的相应商标及时进行注册。品牌(商标)是企业的一种潜在的资源,是企业的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更是商战中有力的武器。有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一方面在商标上打上“R”的注册商标标志,这就更能赢得公众的信赖;另一方面由于我们已经取得商标专用权,当他人侵犯我们的权利时,可以很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恰恰相反,如果不对自己的品牌进行注册保护,继续使用未注册商标将会给企业今后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风险和阻碍。

中小型企业要不要注册商标?

(一)商标侵权的风险。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因此,使用未注册商标,往往难以避免在无意中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二)失去取得商标权机会的风险。如果他人将我们所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从而一方面使我们失去取得商标权的机会,另一方面,还可能被他人提起商标侵权诉讼。

(三)由于我们未对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我们无法阻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产品上使用我们的商标,抢占我们的市场份额。而且注册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百利而无一害。

我们一起来看看商标注册的好处都有哪些?注册商标的好处是什么?

1.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值进行评估;

2.商标可以通过转让,许可给他人使用,或质押来转换实现其价值;

3.商标还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

4.地方各级工商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的质量;

5.通过商标注册可以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

6.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7.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

8.入驻天猫、京东、亚马逊、QQ商城的入场必备资质;商标注册是保护企业的一种手段,在企业创业的过程中,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品牌升值,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实际混淆尽管没有成为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其依然在混淆侵权判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然而,对于实际混淆在混淆侵权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人们还存在分歧。

尽管实际混淆并不是商标混淆侵权的判定标准,但是毫无疑问,如果原告能够在诉讼中证明消费者在购物中发生了实际混淆,就很有可能使法官相信,被告的行为确实极有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有的法院就特别青睐实际混淆的证据,认为这种证据既然表明消费者已经发生了混淆,混淆可能性也就无须再证明。

不仅有观点认为实际混淆证据能够证明混淆可能性的存在,而且有法院认为,如果铜陵商标注册人无法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恰恰说明消费者不存在混淆可能性,被告的行为就不构成侵权。这从反面更加强了实际混淆证据的效力。实际上,这种观点有其合理的一面。如果系争商标在市场上共同存在一段时间之后,消费者依然没有发生混淆误认,就说明消费者已经能够正常地区分两个商标,被告也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显著性的基本理论,商标可以分为臆造商标、随意商标、暗示商标、描述性词汇和通用名称。其中,臆造商标、随意商标和暗示商标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不必证明其商标获得了第二含义,而描述性词汇不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权人要主张其商标权,需要首先证明该描述性词汇已经具备了第二含义,消费者将其识别为商标。而在侵权诉讼之中,如果商标权人的商标是描述性词汇,商标权人又能够举出实际混淆的证据,则表明其商标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

这是因为,只有商标权人的描述性标识具备了显著性,获得了第二含义,消费者才将之视为商标,而只有商标注册人的标识成为了商标,才可能遭致侵权人的仿冒,导致消费者混淆。因此,当商标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市场中的消费者已经发生了实际混淆,就恰恰说明了其商标已经成为侵权人牟取非法利益的对象。实际混淆在混淆可能性的判定中居于重要的地位,甚至能够决定混淆可能性的成立。同样,如果商标权人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混淆的存在,往往法院会推定消费者混淆可能性不存在,被诉侵权人也就不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实际混淆还是商标权人证明商标获得第二含义的有力证据。

商标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哪些呢?我们的商标君详细为你解答。我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一)文字商标。文字商标是指用汉字及其拼音字母或其他文字、字母组合而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文字商标具有表达意思明确、视觉效果良好、易认易记等优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见到的商标多为文字商标。比方说开辟移动支付先河的阿里巴巴?

(二)图形商标。图形商标是指由几何图形或其它事物图案构成,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的标志。图形商标比较直观且富有艺术感染力,也是我们经常能见到的商标类型。图形商标见过那么多,最令人念念不忘的大概就是“老干妈”了。

(三)数字商标。数字商标是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数字商标容易和商品(服务)的型号混淆,在申请注册时会受到一定限制。但也有个别数字由于长期使用,获得了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最后被接受注册,如经常在综艺节目中软广告植入的“999”感冒灵。

(四)三维立体商标。三维立体商标是指以立体标志、商品整外型或商品的实体包装物以立体形象呈现的商标。众所周知,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而要判断三维标志构成的立体标志是否具有显著性时,一般要考虑标志本身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及相关公众的认知习惯。当然,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与该标志的关联性及商标指定使用商品所属行业的实际使用情况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五)颜色组合商标。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颜色构成的商标,这些颜色以一定比例、一定顺序组合,不仅具有显著性还能给人一种美感。如果将女神的幸运色注册成商标,会不会比送她一条彩虹更长久呢?总的来说,商标的组成要素很多,但想要注册成功必须首先满足“能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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