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铜陵源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铜官区个人注册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铜官区个人注册专利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铜陵源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6-17 08:42:18

在某些情况下,买商标是不错的选择,而且买商标不仅风险低而且转让的流程和时间短,可以让公司的品牌尽早的进入市场,那么买一个商标要多少钱呢?很多人可能觉得商标是一个企业的象征,所以大部分都选择注册商标,虽然注册商标费用低,但是却要承担铜陵商标注册不成功的风险,而且注册的过程时间比较长,在某些情况下,买商标是不错的选择,而且买商标不仅风险低而且转让的流程和时间短,可以让公司的品牌尽早的进入市场,那么买一个商标要多少钱呢?普通的商标价格有几千元也有几万元的,好的商标价格可能在十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

一、买一个商标要多少钱大部分的商标转让价格在5000千-6万区间,而现在网上的价格很多是有水份的,有的水份还很大,有的开价50万,可能20万就成交了,所以想买商标的客户不要因为开价高了就不想联系了,只要你们打电话给我们,我们都帮你要到一个合适的价格的。

二、商标转让手续费手续费的项目包括:转让中介费、报国家局商标转让申请费、公证费三项,这三项上转让申请费一般在1500元左右(含代理费),公证费各地价格有所不同,一般在400-500元,转让中介费就有很大出入了,价格低的基本上是包含在转让价格中,价格高的会单列出来一般收5-10%的。客户在买数十万的商标就要先问下中介费是包在里面了还是要买方出的。商标转让一定要委托正规的商标代理机构才能保障您的权益,遇到不良商标转让代理机构,可及时向12315举报。

一、创新商标策略

创新商标策略的适用条件:

一般来说,商标越老,影响越大,信誉越高,但当商标或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由于消费者爱好转移等在消费者心目中形象不佳,声誉受损,致使商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时,把陈旧的、不适应现有产品特点的商标加以更换,可带来新的活力。或者有的产品名声不佳,也需要改用新的商标重新进入市场。

二、主副商标策略

主副商标策略是指在同一产品上注册多个商标,一个是在各类产品上体现企业形象的主商标,其他的则是在某种特定产品上使用的副商标(也称从商标)。用主商标来建立和提高各种产品的名气,用副商标来暗示特定产品的用途、功能、成分、品质等,相得益彰。

三、统一商标策略

统一商标策略又称家族商标策略。是指企业不同的商品采用同一种品牌商标。这类企业既可以是生产单一产品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生产跨行业的多类产品的生产企业。

采用这种策略,有利于建立一整套“企业识别体系”即企业统一的品牌商标,通过广告、包装、橱窗、路牌、霓虹灯、印刷品,以及厂歌厂徽等一系列的活动,广泛的传播给用户,使用户具有强烈的识别性和深刻的印象,从而提高企业的影响、信誉和知名度。

足够了解商标的小伙伴们肯定了解,铜陵商标注册往往伴随的还有专利申请;了解到这里肯定就会有人迷糊了,为什么企业商标注册完成之后还要申请专利呢?大家不要着急,慢慢来告诉大家为什么如此。

商标是商业主体在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能够将其商品或服务于其他市场主体提供的商品服务区别开来的标志。

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它是指管理专利工作的国家机关按照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创造申请人在一定时期内独占、实施和处分其发明创造的权利。

从字面上不难看出,商标其实重在使用,因为它只是区别其他商品和服务的标志。而专利重在独占,更能够实现抢占市场的可能。

严格意义上说,如果别人没有侵犯你的商标权,是不用依靠商标的手段去打击竞争对手的,然而专利可以。

如果说一个企业只进行了企业商标注册,而没有相关专利进行保护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做的知识产权保护还很初级。别人照样可以利用专利权击垮你,不要说你生产的产品没有技术含量,有一种专利权叫外观设计专利,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外观设计”的。

所以,想要对知识产权进行完备的保护,不能只在一个领域上注册或申请,要进行知识产权的整体保护,制定相关战略。

注册商标相对禁止条件有什么?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的铜陵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那注册商标相对禁止条件有什么?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型号是被某一行业共同认可,共同使用的,有的是这一商品区别于其他商品的共有特征。任何人都不应一家垄断,将通用名称、图形作为商标使用也可能损害同行业其他从业者的利益,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由于这些标志本身并不具有区别不同经营者的功能,不过当这些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被某一经营者作为商标用于自己的商品,而且通过使用使消费者足以将其标志的商品与其他同种商品相区别,则应当认为其已取得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禁止直接以表示商品特征的文字、图形做商标,其理由与前述禁止以本商品通用名称、图形作商标是一样的。须指出的是法律所禁止的仅仅是将“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标志,而“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则不在禁止之列,因为以间接表示或暗示商品某些特征的标志往往可能是具有显著特征的商标。即使是直接标示商品特点的标志,经过使用同样可以取得显著特征,例如,用于牛奶等乳制品的“蒙牛”商标,尽管它直接表明了商品的原料及产地,但经由长时间、大范围的使用,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特征和可识别性。类似的商标在2001年修改商标法之前欲获得注册的,会遇到重重困难。但按照修改后的《商标法》第11条的规定,则可较容易地获得核准注册。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本是申请注册商标的积极条件,如果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具有识别性,便不能获得注册,但是经过试用,在商标与商品之间建立起联系,取得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可获得注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只有烟草制品法律明确规定实行强制注册商标。由于这类商品与人民生活关系比较密切,直接涉及人民健康,如果对这类商品不实行强制注册就必然容易出现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生产这类商品,危害人民健康,因而,国家规定这两类商品必须强制注册。申请卷烟、雪茄烟和带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


 

版权所有:铜陵源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