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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作者:铜陵源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01 08:31:35

因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时代也在不断的发展,而做为知产时代的重要标识,商标也成功的走进大大众的生活之中,在我们的周边随处可见商标的身影,很多人都要进行商标注册,都会选择信誉比较好的商标注册公司,今天我们就来跟大家一起介绍下铜陵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特点是什么?

1、安全性因为进行商标注册时会将相关信息进行提交许多人对于它的安全性就会有所担心,但是我们不需要有任何的担心情况因为商标注册服务可以很好的保障安全性,它本身就是具有安全性特点的一项服务能够将人们和公司的信息进行很好的保密,在进行注册过程中只有工作人员才能够接触到信息不被外界所窥视。

2、便民性商标注册服务不仅仅是服务于一些企业或是公司当中,同样它也是服务于我们普通老百姓的一种新形式权益保护方式,不管是公有制商标还是私有制的经济体制只要想要进行商标注册就可以找到商标注册服务,他们的便民性特点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许多人已经成为了它的用户被它吸引。

3、高效性商标注册服务所提供的服务效率极高,只要我们将所需要的相关材料进行提报那么我们只需要进行等待即可,因为专业的商标注册服务人员会来帮我们进行情况跟踪让我们的商标注册显得更加快捷,商标注册服务的高效性特点优于其他各种商标注册一直立足于最前端。

在商标注册代理公司选择要注意这几点:

1、平台服务模式:目前的商标注册公司都只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营模式,另外一种则是众包模式,自营模式的服务质量有保证但是其业务覆盖范围有限,众包模式则与其相反;

2、商标注册平台资质:商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国家商标局已备案的代理机构;

3、代理机构商标申请量:一般情况下来说,平台代理注册的商标数量越多,其平台服务能力就越强;

以上是关于商标注册代理公司的特点,许多人都在寻觅供应口碑好的商标注册服务来为自己服务,那么我们只需要关注到它的效率和安全性这两方面就能够找到最合适的服务单位。

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是《商标法》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那么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商标异议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一)异议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

(二)异议人通过邮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   

商标查询时如何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情况,以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程序。那么商标查询时如何提高商标注册通过率呢?

1、了解审核标准,正确判断近似商标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常见的失败原因。2005年底公布的《商标审查标准》是商标审查员对商标显著性、近似商标的判断依据。充分了解《商标审查标准》将有助于商标申请人判断商标近似状况,从而降低商标注册失败风险。

2、商标查询中注意跨类别近似问题一般来说,商标查询是按照商品或服务的类别进行单类别查询,但目前在商标局使用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中,还存在着跨类别近似的问题。跨类别近似,是指不在同一大类别的商品或服项目,在功能、使用方法和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极高的类似性,因此互相构成近似商品或服务。如第30大类中的3002“茶饮料”,在功能与使用方法上均与第32大类的3202“不含酒精饮料”类似,故不同类别的二者互为类似商品。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就需要商标申请人在两个类别中分别进行商标查询。

3、商标查询注意细节关注商标状态在进行商标查询时,有的商标申请人会发现在同一类别已有相同或近似商标,但这并不意味无法注册商标了。实际上,商标申请人查询的商标信息不仅包括正在申请和已经注册的商标,还包括申请失败和已经无效的商标。因此,当发现商标近似之后可以进入商标详细页面进行细节查询,页面最下方将会显示这枚商标的流程、状态、有效期等具体信息。若商标处于无效状态或已经过了有效期,申请人则可重新进行商标申请。

商标是企业甚至一个地方重要的无形资产。抢注商标特别是驰名商标,至少有两方面的潜在利益:一是驰名商标往往能让产品销售获得更大的收益;二是实在不行还可以通过“商标转让”的方式,让生产企业不得不为此付出高昂的代价。

即使是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产品商标,大多数企业都是在创出一个知名品牌后,才会想到去注册商标,很少会在创品牌之初先注册商标,把非物质文化注册为商标的做法就更少了。要知道,在企业打响知名度后发现品牌被抢注时,除非能证明对方是恶意抢注,才能按相关程序予以撤销,而这种举证往往很困难。笔者认为,在积极引导相关企业加强商标意识的同时,对于那些具有一定历史价值,而短期内又尚未准备进行开发的无形历史文化遗产,也应该通过资料整理、价值评估和商标注册等形式将其保护起来,避免日后使用时遇到被人抢注在先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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